建设局
一、职能调整 县室内装饰行业管理职能划归县建设局,具体工作由县室内装饰行业管理办公室承担。二、主要职责 1、贯彻执行国家有关建设工作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研究拟定我县建设工作的政策、规定,制订建设行业的发展战略和中长期规划,并负责组织实施。 2、负责县城总体规划编制、修订、完善和实施;负责县城各项详细规划和专业规划的编制和实施;负责城市规划、勘察和市政工程测量工作,参与编制国土规划和区域规划。 3、负责城市建设用地规划和建设项目的审批;负责城建档案的收集、整理、保护和利用。 4、负责工程勘察设计、招标、投标和工程造价管理工作,综合管理工程监理工作,负责全县建设市场综合管理工作,综合管理工程监理工作,负责全县建设市场综合管理工作。 5、负责全县规划区内城市供水、燃气、热力、市政设施、园林、绿化、市容和环境卫生工作;管理城市维护建设资金的筹集、使用和监督;综合管理城市计划用水、节约用水和城市规划区内地下水的开发利用与保护;负责城市环境综合整治,城建监察和城市防洪防汛排涝和抗震设防工作。 6、负责全县建设筑业、装饰装修业的管理,指导和监督建筑安装、建筑装饰、建筑制品等企业的资质管理、工程质量管理、施工安全管理,负责建设机械技术装备管理;负责全县建筑行业劳保费用的统一提取、管理和拨付。 7、负责村镇规划编制审批,并指导实施;指导小城镇建设,推进村镇建设的发展。 8、负责基本建设实施阶段的综合管理工作,参与大型项目的可行性研究,会同有关部门编制年度重点工程计划,协调解决重点工程项目中的重大问题。 9、负责建设行业的科技工作,推动建设行业科技进步;负责搞好建设行业专业人员的教育用培训。 10、承办县委、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三、内设机构 根据上述职责,县建设局设5个股室。 1、办公室 协助局领导组织协调机关日常工作,负责对外联络和接待工作;负责文秘、档案、信息、信访、法制、计划生育、保卫、保密、提案、督查工作;负责综合性会议筹备组织安排和综合性文稿拟制、新闻宣传、政策调研工作;负责机关资产管理、后勤服务等工作;负责办理局党委日常工作;负责局机关和直属单位干部管理、职工调配、统配人员安置、老干部以及劳动工资工作;负责机构编制管理、人事档案管理、人事劳资统计、职称等工作;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2、财务审计股 负责局机关财务管理、国有资产管理,搞好财务收支和管理;负责城建资金的筹集使用和监督;负责建筑工程劳保费用收取、上解和管理;负责本局机关、所属单位的内部审计及审计监督工作;负责建设系统统计工作;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3、规划股(挂城市建设管理股牌子) 负责县城总体规划的编制、修订、完善和实施;负责县城各项详细规划和专业规划的编制和实施;负责城市建设用地规划和建设项目的审批;负责城建档案的收集、整理、保护和利用;负责全县规划区内的城市供水、燃气、热力、市政设施、防洪排涝、污水处理、园林、绿化、雕塑、市容和环境卫生等建设 管理工作;综合管理城市计划用水、节约用水和城市规划区地下水的开发利用与保护工作;协调搞好城区集贸市场、夜市、摊点管理;负责基本建设实施阶段的综合管理工作,参与大型项目的可行性研究。会同有关部门编制年度重点工程计划,协调解决重点工程项目中的重大问题;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4、村镇建设股 负责全县村镇规划编制审批;组织村镇建设试点,负责小城镇建设工作;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5、建设工程管理股 负责基本建设实施阶段和建设市场的综合管理工作,管理建设工程项目报建、开工审批、工程合同、建设监理、决算审核、竣工验收和后评价工作;负责建设工程造价、标准定额、工程(产品)质量监督和检测及建安企业的资质管理、建筑市场管理、施工安全管理、外出施工管理;负责全县建筑机械、建筑 金属构件等建设机械的行业管理;负责组织新技术、新产品、新材料的研究、开发和推广应用工作;负责建设技术市场管理工作,组织指导建设系统职工教育及专业技术人员岗位培训工作;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