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政府办公室
(1)协助县政府领导审核或组织起草以县政府、县政府办公室名义发布的各类文电,承办国务院、省市政府及国家各部委、省、市政府各部门来文来电。
(2)负责县政府会议的筹备和会务工作,协助县政府领导组织会议决定事项的实施。
(3)承办县政府各部门和各乡镇人民政府请示县政府的事项,提出审核处理意见,报县政府领导审批。
(4)根据县政府领导的指示,对县政府部门间出现的争议的问题提出处理意见,报县政府领导决定。
(5)协助县政府领导组织处理需由县政府直接处理的突出事件和重大事故。
(6)负责收集、整理、分析、报送重要信息,及时反映情况,提出建议,协调指导全县政府系统信息工作。
(7)负责县政府值班工作和县政府领导政务活动的组织安排、县政府重大活动的组织筹备工作。及时向县政府领导报告重要情况,协助处理各部门和各乡镇向县政府反映的重要问题,负责或参与有关重大接待活动的组织协调工作。
(8)负责市政府办公室交办的领导指示件转办、催办工作。督促检查县政府各部门和各乡镇人民政府对县政府文件、会议决定事项及县政府领导指示的执行落实情况并跟踪调研,及时向县政府领导报告。
(9)负责组织协调、督促检查人大代表建议、政协提案的办理工作。
(10)负责全县政府系统办公自动化建设和应用工作。
(11)负责行政事务工作,为县政府领导服务。
(12)办理县政府领导交办的其他事项。
根据有关规定,协同县委公室管理信访局。